沫's profileMake a difference!PhotosBlogListsMore ![]() | Help |
|
12/10/2006 终于可以上自己的博客了 暑假期间由于在法院里实习一直比较忙,而且时常加班,开学后也一直忙于各项学校活动,如模拟法庭展示和模拟APEC的展示,这些都忙的自己不亦乐乎!因而自己的博客也在不经意间被疏忽了。先在这里和大家郑重抱歉一声。现在截至到目前算是把很多事情忙完了,终于可以腾出时间来弄了,可惜博客前几天又不知道怎么回事,硬是上不了,所以只能拖到今天。
原本自己一直用英语撰写是想让自己能够不把其给荒废。毕竟当今社会英语和计算机可是打开500强企业的敲门砖啊!不过从今天开始,自己决定用中文结合英语来写了,因为同学反应英语看起来太麻烦。
暑假生活充实而又忙碌。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,对于自己来说已经不是一个陌生的名字,去了法院,又看到了先前的老师们,他们都没有什么大的变化,唯独眉头眼角又多了些许的皱纹。外界一直盛传法院的工作十分的轻松,在这里我想自己有必要纠正一下他们的看法。并不是所有的法院都那样的。在我实习的两个月的时间中以及之前寒假在法院的日子,就是天天从早上8:00干到下午5:30,工作期间从头忙到尾,除了中间吃饭以外。有许多同学没有机会到法院实习,可能对法院的组织机构或者做的事情比较感兴趣。接下来我就简略地介绍一下:
如果同学要去法院实习的话,最先接触的会是法院的政治部,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企业或者公司的人事部,政治部主要负责法院人员的招新和实习生的安排。紧接着,会被分配到各个不同的庭里,法院一般分为民庭和刑庭,行政庭一般不专门设立而是混合在民庭中,民庭和刑庭的区分标准是以诉讼对象的性质来确定的。而民庭之间的区分标准也只是在此基础上的细化,也即把主要的民事纠纷进行分类,然后再配置以相应的这方面领域的专业人员来处理相关案件。庭之间也是分为一个个小的办公室,每个办公室有点类似于SBU(strategy business unit),战略经营组织,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“麻雀虽小,五脏俱全”,其中有三名审判员、一名审判长,两名书记员;而在基层人民法院一般都是审判员与书记员的办公室相互独立,互不干涉,有点类似于国际法中的“不干涉国家内政”原则。我个人是比较倾向于中院的这种设置,因为这样更有利于审判人员与书记员的交流,书记员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起着信息接受的重要作用,而审判员要在此基础上才能够“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”,由此书记员的作用就可见一斑了。但是,正如一柄双刃剑,存在的就是合理的,不可否认,如果根据SWOT分析,我们也会发现分开也有分开的优势,这里就不再熬述。
要问自己在其间学到了什么可能就是对于人际关系技巧的学习吧。特别是在办公室中,如果无法与周遭的老师们搞好关系的话,就无法顺利开展自己的工作,而代替的只能是到处碰壁。这种技巧在自己今后的就业过程中也极为重要,通俗点说就是所谓的EQ能力吧。当今有许多人尽管学习成绩优良,但是他们所表现出的却是自己的不可一视,殊不知性格决定命运,等待他们的只能是失败与悔恨。从另一个角度来考虑,这也只能反映他们的学习能力,而要在社会中伫立,难道光有学习能力就够了么?
中午11:30是午餐时间,那时中院的食堂里会挤满了人,也许有时候找一份工作的根本就在于让自己的肚子填饱吧!伙食还算不错,有了输出也要有一定质量的输入才行!:)
午休到下午1:30,又开始了新的忙碌直到下班止。
以上就是法院的一些日程安排,现在就写到这里了。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: http://sole-soul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53AB8A5A75ECD34E!277.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
|
|
|